呼和浩特市霍勒金宾馆有限公司决定对部分可经营性资产进行公开整体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商户报名。
一、出租方
呼和浩特市霍勒金宾馆有限公司
二、租赁标的物
标的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恰特东街广宇家园1号楼4间店面及一间办公用房
三、招租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整体招租,采取设置招租底价、公开竞价的方式招租,出价高者获得承租权。竞租方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我公司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一)租赁期限:具体租赁起止日期面谈。
(二)租金支付方式:先付后用,出租资产租金一年一付。
(三)租期内,承租人需要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
四、承租要求
有意向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开展品牌推广及经营的满洲里市本土企业,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地方特色产品。要信用良好,诚实守信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的企业。
五、竞价方式
(一)两位或两位以上竞租方,价高者得,若出现最高出价相同的,则再行组织一次竞价,但不得低于第一次出价,直至竞出最高价着确定为承租方。
(二)只有一个竞租方时,在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前提下,直接确认报价者为竞得方,即取得承租资格,竞得价为租赁合同期限内的租金单价。
六、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二)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移交。
(三)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报名方式
(一)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内到满洲里市建设大厦16楼1609室报名。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470--6263970
(二)竞租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提交竞价文件(档案袋需密封递交,封面应注明“呼和浩特市霍勒金宾馆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公开整体招租竞租文件”和竞租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1.竞租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2.竞租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呼和浩特市霍勒金宾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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