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及成本控制,规范车辆维修和保养工作,按照“选用分离”原则,集团公司采购评审委员会拟对满洲里市城发车辆租赁有限公司运营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选定二家技术过硬、价格优惠、服务优良的汽车维修服务供应商作为定点单位。现将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维修范围:能够保证商务车、轿车等不同类型车辆的整车大修、中小修、各级保养维护(含更换机油、轮胎)等需求并且具备完善的车辆服务售后体系。
2.服务期限:一年。
3.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就零配件、工时费等各项维修保养服务的综合价格(含税)按照不少于市场价格5%的综合优惠率予以折扣。
(例如:比选申请人报价为九折,则填写综合优惠率为10%,填写综合优惠率必须为某一确定数值,不能为数值区间,且不小于5%,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应诚实报价,我方将不定期地对维修项目的价格进行核查,若发现中选供应商弄虚作假或实际结算价格高于优惠折扣价格的,中选供应商应退还差价,并按照差价的3倍承担违约责任,且我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协议)。
(2)到厂维修车辆应优先安排,细致排查车辆故障,保证维修质量。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要更换,订货周期不易过长。
(3)维修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质保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且能够满足车辆安全运行的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代新、油量缺少等情况。
(4)同一维修项目在半年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发生返修的,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复修(包括零配件的更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可开具规范、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2.原则上具备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3.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状况,且连续在满洲里市正常执业5年以上,具备独立完成车辆修理维护所需的设备、技术及人员。
(三)费用结算
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根据满洲里市城发车辆租赁有限公司与车辆维修服务供应商双方签字认可的维修清单按季度结算,结算总费用=(零配件费用+工时费用)×(1-供应商综合优惠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
二、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1.比选文件内容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汽车维修资质复印件及履约承诺书等;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2.比选文件需密封递交,封面应注明“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名称盖章;
3.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7点;
4.递交地点:满洲里市建设大厦16楼1609室;
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三、供应商评定方式
此次比选拟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比选申请人以市场价格综合优惠折扣率(比重50%)、技术部分(比重50%,包含企业资质、售后服务等两部分得分之和为最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前两名作为中选的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四、公告发布及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网址:满洲里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mzlcft.com/。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70-6263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