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办、委、处、局和各人民团体,驻满各单位党组(党委):
当前,我市面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艰巨,又逢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节日期间防控不松、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口岸城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孙春兰副总理在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石泰峰书记在3月2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把握满洲里口岸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人民立场持续增强工作韧劲,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市委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筑牢织密口岸城市疫情防控“三道防线”。清明临近,民政、公安等职能部门要立足职责,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并及时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殡葬服务机构开放形式、防疫要求等内容,确保群众能够了解政策、提早安排、安全祭扫。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二、时刻自省自警,严守纪律底线,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要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守红线底线,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号召,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二是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四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五是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六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七是严禁违规收受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八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九是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十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着力营造安全祥和清正廉洁节日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3月24日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监察委员会会议有关部署,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疫情防控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紧盯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强化对全市各区、各部门单位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组、专班及包联组的政治监督,督促各责任单位始终绷紧弦、履好责。要围绕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疫违法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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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满洲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满洲里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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